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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電郵:enquiry@immd.gov.hk |
遞交填妥表格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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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 |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 入境事務大樓 十五樓人事登記紀錄組 |
親自遞交: |
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 |
電郵地址: | |
傳真號碼: |
(852) 2824 1662 |
查詢電話: |
(852) 2824 6111 |
如果你是已登記選民,並在變更登記事項通知書或更改地址通知書上同意將你的個人資料轉交選舉事務處,選舉事務處會將轉交的資料作核對選民登記冊內有關資料的用途。如選民登記冊內的有關資料須作更改,選舉事務處會另行通知你相關的手續(包括須呈交予選舉事務處更改登記資料的指明表格以及相關證明文件)。除非你另向選舉事務處呈交一切所需的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你在選民登記冊內的登記資料並不會因是次通知而作出更改。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立法會地方選區)(區議會選區)規例》(第541A章)第10A條,申請更改將於2023年編製的選民登記冊內登記資料的法定限期為2023年6月2日。由於該法定限期已過,即使選舉事務處在收到本處轉交的個人資料,經核對後發現你於選民登記冊內的登記資料需作更改(選舉事務處會另行通知你相關的手續),該修訂亦只會被納入將於2024年編製的選民登記冊內。如對選舉事務有任何查詢,請瀏覽選舉事務處網頁 (www.reo.gov.hk) 或致電該處熱線 (2891 1001)。
補充附註
如果你是已登記選民,並在變更登記事項通知書或更改地址通知書上同意將你的個人資料轉交選舉事務處,選舉事務處會將轉交的資料作核對選民登記冊內有關資料的用途。如選民登記冊內的有關資料須作更改,選舉事務處會另行通知你相關的手續(包括須呈交予選舉事務處更改登記資料的指明表格以及相關證明文件)。除非你另向選舉事務處呈交一切所需的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你在選民登記冊內的登記資料並不會因是次通知而作出更改。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立法會地方選區)(區議會選區)規例》(第541A章)第10A條,申請更改將於2023年編製的選民登記冊內登記資料的法定限期為2023年6月2日。由於該法定限期已過,即使選舉事務處在收到本處轉交的個人資料,經核對後發現你於選民登記冊內的登記資料需作更改(選舉事務處會另行通知你相關的手續),該修訂亦只會被納入將於2024年編製的選民登記冊內。如對選舉事務有任何查詢,請瀏覽選舉事務處網頁 (www.reo.gov.hk) 或致電該處熱線 (2891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