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投资推广署StartmeupHK创业计划; |
(2) | 香港科技园公司各项培育计划,包括网动科技创业培育计划、生物科技创业培育计划及科技创业培育计划; |
(3) | 数码港培育计划; |
(4) | 创新科技署企业支援计划;及 |
(5) | 香港设计中心设计创业培育计划。 |
计划 | 入境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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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劳工优化计划 | 《补充劳工优化计划入境指南》 | |
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 | 《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入境指南》 | |
行业输入劳工计划 | 《行业输入劳工计划入境指南》 |
国家 | 每年的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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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 | 5,000 |
奥地利 | 100 |
加拿大 | 200 |
法国 | 750 |
德国 | 300 |
匈牙利 | 200 |
爱尔兰 | 200 |
意大利 | 500(计划生效日期待定) |
日本 | 1,500 |
韩国 | 1,000 |
荷兰 | 100 |
新西兰 | 400 |
瑞典 | 500 |
英国 | 1,000 |
另外,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研究院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可于其有效获准逗留期限内在港从事雇佣工作,直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或其逗留期限届满前,两者以期限较短者为准。
注3:重要通告: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起暂停,「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则已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