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证件部由一位助理处长管辖,辖下设有证件科和人事登记科,各由一位首席入境事务主任主管。
证件科负责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有关在本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事宜,以及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事宜。人事登记科则负责处理根据《基本法》提出声称拥有居留权的申请,为香港居民签发身份证,管理人事登记纪录,与外国政府商定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的免签证入境安排,以及为在香港境外遇事的香港居民提供协助。人事登记科辖下设有人事登记及特区护照上诉组,专责处理有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特区护照申请的上诉事宜。
入境事务处负责为所有香港居民办理人事登记、签发身份证和提供相关服务。入境事务处处长获委任为人事登记处处长,而派驻各人事登记办事处工作的入境事务主任和文书人员均获委任为登记主任。本港现共有七间人事登记办事处提供人事登记服务:一间位于港岛,两间位于九龙,其余四间位于新界;当中位于观塘的人事登记处—观塘(临时)办事处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启用,以应付市民对身份证服务殷切的需求,而人事登记处—观塘办事处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迁至将军澳新总部,并重新命名为人事登记处—将军澳办事处。
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的规定,凡年满11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除非已获条例特别豁免,或被排除于条例条文以外,例如老年人、失明人士和体弱人士,否则一律须登记领取身份证。任何人士如非身份证持有人,并属法例规定必须申请登记的人,必须在抵港后30天内或自法例规定其必须申请登记的日期起计30天内申请领取身份证。
市民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预约于未来96个工作天内申领身份证并预填表格。申请人最迟可在预约日期前一个工作天更改或取消预约,并可选择在预约日期前两天接收免费的预约提示。另外,市民亦可使用预约系统查询各人事登记办事处的预约状况。
二零二四年,本处分别签发了594 309张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390 429张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3C条的规定,人事登记审裁处为被拒绝签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已签发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被宣布无效的人士提供上诉渠道。二零二四年,本处经审裁处共接获296宗上诉。
推出智能身份证后,本处可利用指纹鉴证技术,迅速核实持证人的身份。年满11岁或以上并持有智能身份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在各出入境管制站使用e-道服务,出入境更为便捷。
持有签证身份书的香港居民、拥有香港入境权或在香港不受任何逗留条件限制的人士,或已获发通知标签的非永久性居民,均可享用e-道服务。
此外,年满11岁或以上并持有有效智能身份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持有香港特区签证身份书和香港身份证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均可在办妥登记后,使用澳门旅客自助过关系统享用简化出入境手续往返澳门。
领事团身份证的签发对象是领事、领事馆职员、欧洲联盟驻香港办事处主任和人员,以及他们的配偶及年满11岁或以上的受供养子女。
补领身份证是发给身份证已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的人士,或须更改身份证上个人资料(如姓名或出生日期)的人士。二零二四年,本处共签发了190 137张补领身份证。
年满11岁或以上持「单程证」入境人士在人事登记处—九龙办事处首次登记申领香港身份证时,可一并办理签证身份书的申请。
签发登记事项证明书旨在详尽列出身份证持证人曾向登记主任提供或填报的资料,包括一些身份证上未载有的事项。本处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推出网上申请登记事项证明书的电子服务。申请人可透过「智方便+」,在网上申请登记事项证明书,并可选择经邮递方式收取有关证书,无须亲身前往人事登记办事处。二零二四年,本处共签发了39 146张登记事项证明书。
本处的重要工作之一是管理人事登记纪录。为方便储存、取览和管理这些纪录,本处已把所有人事登记纪录转换成数码影像,以影像管理系统取代旧式微缩影技术,让本处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全日24小时的身份证纪录核对服务。
「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换证计划)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展开,并已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结束。截至当天,本处已签发超过800万张新智能身份证,当中约684万张透过换证计划签发。随着换证计划结束,保安局局长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第7C条发出《2024年人事登记(身分证失效)令》,宣布所有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前发出的旧款智能身份证,将于二零二五年分两阶段失效。第一阶段涵盖在一九七零年或之后出生的旧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将由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起失效。第二阶段涵盖在一九六九年或之前出生的旧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将由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二日起失效。
换证计划加入了多项关爱措施,其中包括「到访院舍换证服务」,为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院友提供上门换证和派送新证的服务。该服务自推出以来,广受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院友与其家属欢迎。截至二零二四年年底,本处到访了1 117间院舍,为45 246名院友提供换领身份证服务。「到访院舍换证服务」会于二零二五年第一季结束。
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为境外遇事港人提供多种求助渠道,包括24小时热线(852)1868、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以网络数据致电1868热线、1868 WhatsApp求助专线、网上求助表格,以及二零二四年新增设的1868微信求助热线及1868聊天机械人。
《2024年人事登记(修订)规例》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生效,本处同日推出自助申请身份证服务,将「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的服务范围,由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扩展至申请身份证。
新服务首阶段涵盖以下三类18岁或以上并持有本地签发的智能身份证人士的换证申请:
合资格人士不仅可以全自助形式申请换领身份证,更可一次过办理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至于领证方面,市民亦可透过「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以全自助形式领取身份证及香港特区护照。新总部共设有54个全新的个人证件服务站,部分服务站的服务时间更进一步延长至晚上十时,以便合资格申请人于办公时间外使用服务。
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签发身份证所需的时间,从原先的七个工作天缩短至五个工作天。市民可于本处完成处理申请后的下一个工作天领取新身份证。
为应付市民对身份证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本处自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起推出一连串的优化措施,包括延长四间指定人事登记办事处(即港岛办事处、九龙办事处、将军澳办事处及屯门办事处)的服务时间,以及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增设人事登记处─观塘(临时)办事处,以提升处理身份证申请的能力。身份证申请的处理量由疫情前平均每星期约10 000宗增至25 000宗,增幅达1.5倍,预约满额的情况得以大大改善。四间指定人事登记办事处亦按计划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后终止延长服务时段,并恢复正常服务及办公时间。
四间指定人事登记办事处的延长服务时段结束后,人事登记处─观塘(临时)办事处已集中处理旧款智能身份证持有人换领新智能身份证的申请,并继续为市民办理以下三类的身份证申请:
此外,人事登记处—观塘(临时)办事处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起,扩展服务范围,涵盖因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需办理的补领申请。
根据法例规定,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均享有香港居留权,当中所指的权利则包括香港入境权、免受任何逗留条件的限制和不得被递解离境或遣送离境。
《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列明六类属于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入境条例》内相关的条文清楚界定取得香港居留权的各项条件。
回归后,本处按照《基本法》和《入境条例》的规定,着手处理有关居留权的申请。本处会按《人事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为11岁或以上的合资格申请人安排登记领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不足11岁的合资格申请人会获签发确认其资格的函件。他们如持有有效的旅行证件,可以申请在其旅行证件上加盖批注,注明其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资格已获核实。二零二四年,本处共接获100 883份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的申请书。同年,完成处理的申请书共有102 961份。
网上递交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申请的服务为申请人提供更简便的服务。申请人可经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于网上办理申请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和递交所需证明文件。申请人亦可经网上递交补充文件、查询申请状况,以及查询或更改查核证明文件正本的预约时间。
本处一直积极游说更多国家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或落地签证待遇,为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争取更大的旅游便利。二零二四年,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前往泰国的免签证入境期限,由最长30天延长至60天。截至二零二四年年底,共有171个国家和地区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或落地签证待遇。
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于二零二四年六月推出吉祥物「1868大使阿邦」,以加强宣传领事保护和外游安全的相关资讯。
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吉祥物「1868大使阿邦」现身巴士及电车车身加强宣传外游安全的相关资讯。
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吉祥物「1868大使阿邦」现身巴士及电车车身加强宣传外游安全的相关资讯。
本处于「香港国际旅游展」摆设摊位向公众推广外游安全。
本处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小组)一直与保安局、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公署)、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外国驻港领事馆、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及其他政府部门紧密合作,为在境外遇事的香港居民提供切实可行的协助。为加强对在外遇事港人的服务及支援,本处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增设1868微信求助热线及1868聊天机械人。连同原有的求助途径,包括致电小组的24小时热线电话(852) 1868、透过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以网络数据致电1868热线、提交网上求助表格,以及发送信息至1868 WhatsApp求助热线,共设有六种不同渠道供市民与小组联络,寻求协助。
二零二四年,小组共处理了121 614宗电话查询及3 302宗求助个案,大部分求助个案涉及在境外遗失旅行证件、入院或伤亡等,当中亦有港人怀疑遭诱骗到东南亚国家被禁锢从事非法工作的个案。就此情况,本处透过公署、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及保安局跟进有关个案,并已按当事人或其家属的意愿提供适切意见及可行协助。截至二零二四年年底,执法部门(包括本处和警务处)共接获26宗相关求助个案,当中13人已回港。此外,黎巴嫩与以色列自二零二四年九月起发生军事冲突,本处亦一直就当地局势与公署及国家驻当地大使馆保持紧密联系并跟进情况。三名港人在大使馆的协助下,分别乘搭国家安排的船只及航班安全撤离。
为使身在海外的中国公民遇事时可及时获得专业的指导和帮助,外交部已设立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应急呼叫中心),并开通了24小时领事保护热线12308。外交部的应急呼叫中心会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转介香港居民的求助个案予小组处理和跟进。
本处一直与公署合作举办不同活动并推动宣传工作,以提升香港居民外游时的安全意识,以及对国家领事保护和小组工作的认识。二零二四年六月,本处与公署共同举办「领事保护宣传月」,透过一连串活动广泛宣传各项有关领事保护及外游安全的资讯,包括于香港国际机场举办「领事保护宣传月」启动礼;于香港各区举办「领事保护巡回展览」,以面对面形式直接向市民讲解领事保护的工作及小组的各项服务;于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的国际旅游展摆设展览摊位,并与公署举行联合讲座,向旅游业界和公众人士介绍外游安全及领事保护资讯;以及推出「中国领事保护和外游安全」网上展览,让市民可随时随地了解更多领事保护及外游安全的相关资讯。此外,小组于二零二四年六月推出吉祥物「1868大使阿邦」,以加强宣传效果。
香港居民出发往外地旅游前,可透过「外游提示登记服务」在网上登记他们的联络方法和行程。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起,市民更可透过「智方便」手机应用程式,利用个人流动电话登入及登记使用「外游提示登记服务」。小组在紧急情况下,可根据登记人提供的资料与他们联络并提供协助。除了透过「我的政府一站通」内的「我的讯息」或「智方便」的「个人化提示」接收最新外游警示及相关公开资料外,登记人亦可透过其提供的个人电邮地址及香港或海外流动电话短讯服务接收有关资讯。
除入境事务处总部外,本处亦在交通方便的地点设有七间分区办事处为市民提供服务,包括一间位于港岛、两间位于九龙及四间位于新界。当中,设于屯门兆麟政府综合大楼的屯门综合办事处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个人证件服务。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素,办事处除了提供出生和婚姻登记服务外,亦增设办理香港特区旅行证件、香港身份证和延长在港逗留期限服务,并设有自助服务站。市民在屯门综合办事处办理出生登记或申请香港身份证时,可选择同时申请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申请香港身份证和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的一站式服务,自二零二二年九月起已分阶段在其他地区的人事登记办事处推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条例》就签发香港特区护照及其他相关事宜订定条文,而有关签发其他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的权力,则于《入境条例》及《入境规例》中订明。
入境事务处是负责签发香港特区护照的唯一政府部门。根据法例规定,香港特区护照只发给享有香港居留权并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申请人可以邮递或投递方式,或亲临本处递交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合资格申请人,亦可经「申请证件服务站」/「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互联网或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递交申请,并选择在「领取护照服务站」/「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以自助形式领取香港特区护照。
二零二四年,本处共接获911 329宗香港特区护照申请,并签发了910 553本护照。与二零二三年的逾145万宗申请相比,特区护照的申请数目已逐步回落,但仍较疫情前二零一九年的约72万宗增加26%。本处会继续善用科技和有效运用资源,不断优化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程序及工作流程,以提升处理量。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上诉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上诉委员会)规例》成立,为被拒绝签发香港特区护照人士提供上诉渠道。二零二四年,本处经上诉委员会接获一宗上诉。
签证身份书的有效期为七年,是发给无法取得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或旅行证件的香港居民。申请人主要是从内地来港而未连续住满七年的合法移民。二零二四年,本处共签发了49 193本签证身份书。
回港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五年,是供持证人往来香港与内地或澳门之用。签发对象主要为中国公民并已拥有香港居留权或已获准无条件限制在香港逗留的香港居民。自从e-道推出后,大部分香港居民前往内地或澳门时,都选择使用身份证办理出入境手续。因此,现时使用回港证的人士,主要是11岁以下儿童,以及遗失了身份证但须在获补发身份证之前往来内地或澳门的香港居民。二零二四年,本处共签发了47 554本回港证。
海员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是发给以海员为职业,并在香港特区享有居留权或获准无条件限制在香港特区逗留的香港居民,其中包括无法取得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或旅行证件的非中国公民。二零二四年,本处共签发了24本海员身份证。
本处获中央人民政府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通过的「解释」,处理香港居民所提出与中国国籍有关的申请。《中国国籍(杂项规定)条例》就有关在香港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事宜订定条文。
持外国护照的中国籍香港居民可向本处申报国籍变更。本处亦处理加入、退出或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在海外的香港居民除可直接向本处递交申请外,亦可经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向本处递交相关申请。
二零二四年,本处共接获364份由香港居民提交的国籍变更申报书,2 123份加入中国国籍申请书,239份退出中国国籍申请书,以及11份恢复中国国籍申请书。
本处为市民提供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及相关的服务。入境事务处处长获委任为生死登记官和婚姻登记官,而派驻各婚姻登记处的行政主任和派驻各婚姻登记处或生死登记处工作的入境事务主任则获委任为副登记官。合资格的律师或公证人,如获婚姻登记官委任为婚姻监礼人,可执行《婚姻条例》订明的婚姻监礼工作。截至二零二四年年底,获委任的婚姻监礼人共有2 169人。
根据《生死登记条例》,本港的出生登记须于婴儿出生日期后42天内办理。现时本港共有5间出生登记处为市民提供出生登记服务,包括港岛和九龙各1间,以及新界3间。根据法例规定,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无须缴费。然而,如在超过法例所订明的42天后才补办出生登记手续,则须缴付费用。倘婴儿在出生一年后仍未办理出生登记,则须获生死登记官的同意,才可补办登记手续。二零二四年,本处共办理35 936宗出生登记及831宗补办出生登记。
此外,为配合政府自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起推出的新生婴儿奖励金计划,合资格的父母在出生登记处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也可递交奖励金的申请。父母若在网上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亦可一并申请奖励金。截至二零二四年年底,本处共接获35 615宗合资格申请。
根据《生死登记条例》,任何人士如死于自然,有关人士须于法定期限内办理死亡登记。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生效的《2023年生死登记(修订)条例》将死亡登记的法定期限由24小时延长至14日。本港共有3间死亡登记处,2间设于港岛,1间设于九龙,免费提供登记服务。郊区的死亡登记可在新界和离岛15间指定的警署办理。二零二四年,本处共办理52 366宗死亡登记。
本处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推出全新的网上办理出生及死亡登记电子服务。此外,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已完成网上办理出生或死亡登记的申报人,如选择亲身到登记处领取相关证明书,更可选定在任何一间出生或死亡登记处领取,更具弹性。二零二四年,共有11 302名合资格申报人经网上办妥出生或死亡登记程序。
本港所有婚姻均受《婚姻条例》和《婚姻制度改革条例》所规管。凡一男一女意欲结婚,其中一方必须在婚礼举行日期至少15整天前,亲身或经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该通知书会在婚姻登记处(大会堂婚姻登记处及红棉路婚姻登记处除外)和位于金钟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展示最少15整天。如无人提出反对,婚礼须在发出通知后三个月内举行。拟结婚双方不受任何居留规定或国籍限制,但不得少于16岁(以公历计算)。婚礼可于6间婚姻登记处或272间(截至二零二四年年底)特许礼拜场所(包括教堂和印度庙)中的任何1间举行。此外,拟结婚人士亦可聘用婚姻监礼人,在婚姻登记处和特许礼拜场所以外的本港任何地方主持其婚礼。二零二四年,共有21 339宗婚礼在婚姻登记处举行,926宗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以及22 321宗经由婚姻监礼人举行。
婚姻监礼人计划打破过往举行婚礼在时间及地点方面受到的限制,让市民有更多选择,以作出更灵活和方便的安排,计划自推出以来深受市民欢迎和日趋流行。二零二四年,共有20 877对准新人(占申请总数的47%)经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并共有22 321对新人(占婚姻登记总数的50%)经由婚姻监礼人为他们主持婚礼。
有些婚约可在香港补办登记手续,成为有效的婚姻。这些婚姻包括《婚姻制度改革条例》指定的日期(即一九七一年十月七日)以前在本港缔结的华人旧式婚姻和新式婚姻。旧式婚姻是指按照中国法律与习俗所举行的婚礼,而新式婚姻是指于上述指定日期前,在两名或多名见证人在场下,在香港作为新式婚姻而以公开仪式举行婚礼的婚姻。二零二四年,本处曾接获一宗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申请。
本处总部于二零二四六月十一日由湾仔迁往将军澳,更增设将军澳婚姻登记处与将军澳出生登记处。此外,将军澳婚姻登记处的婚礼礼堂亦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正式启用。该礼堂设计新颖,采用有星光效果的特色背景幕墙,场内灯光系统更可调节主题色彩,为婚礼增添浪漫氛围。婚礼礼堂及户外地方设有多个摄影热点,包括心形花圃和头纱雕塑,供新人及宾客拍照留念,深受市民欢迎。自启用至二零二四年年底,将军澳婚姻登记处已举行超过1 300场婚礼。
市民在递交全部申请所需文件和缴付指定费用后,可获发出生、死亡或结婚证明书的核证副本。此外,本处亦签发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二零二四年,本处共签发了248 975份出生、死亡或结婚证明书的核证副本及25 522张无结婚纪录证明书。
心型花圃位于婚礼礼堂外,为新人及出席婚礼人士提供理想的户外摄影选择。
心型花圃位于婚礼礼堂外,为新人及出席婚礼人士提供理想的户外摄影选择。
「织‧爱」头纱雕塑以金属丝勾勒出灵动的头纱轮廓,雕塑由 1 312 个心形组件组成,寓意「一心一意」。加上一对新人,交织出 1 314 个心,象征「一生一世」的爱。
将军澳婚姻登记处外的「囍」字特色墙是其中一个深受新人及宾客欢迎的摄影热点。
将军澳婚姻登记处设有两间设备齐全的新娘房,舒适优雅的装潢为新人提供理想的婚礼准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