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11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除获豁免或无须登记的人士外),须登记及领取身份证。本网页将提供有关香港身份证的资料,包括如何申领或补领身份证、如何申请一份可显示申请人登记身份证时所登记事项的证明、如何申请豁免登记身份证、如何申领身份证,以及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相关资料。
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已经完结,各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已停止服务,而「到访院舍换证服务」亦已结束。
在2018年11月26日之前发出的旧款智能身份证于2025年分两阶段失效。第一阶段涵盖在1970年或之后出生的旧款智能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已于2025年5月12日起失效。第二阶段涵盖在1969年或之前出生的旧款智能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亦已于2025年10月12日起失效。
除非旧身份证持有人根据《入境条例》已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否则他们在香港的居留权不会因其旧身份证失效而受影响。
失效的身份证不能用作入境事务用途(例如办理申请及出入境手续)。
出入境方面,失效的身份证不能用作办理出入境手续,市民须使用有效旅行证件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失效的身份证办理入境手续的市民须交回该失效的身份证,而入境处人员会按情况着令该身份证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换领新身份证。
另外,持失效身份证向入境处提出申请的市民须交回该失效身份证,而入境处人员亦会按情况着令该身份证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换领新身份证。视乎相关申请的要求,该人可使用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有效的旅行证件)办理有关申请。然而,若法例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方可提出申请(例如申领特区护照必须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则申请人必须先换领新身份证。
旧款智能身份证样式如下:

仍持有旧款智能身份证的人士,请预约前往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递交申请。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仍未换领新身份证,须在返港后30天内补办换证手续。现时,身份证预约系统的可预约日子为96个工作日,建议市民可于计划回港行程时,提早于网上办理预约。
你可透过以下连结查阅各人事登记办事处的办公时间及服务范围。
已于2023年3月3日或之前在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换证中心)办理换证但仍未领证的市民,须前往指定的人事登记处领取新身份证。详情请参阅:换证时间表
香港身份证自2003年开始以智能卡形式签发。以下连结网页将介绍智能身份证的特征和优点、持有智能身份证需履行的义务,以及有关智能身份证的常见问题。
由2018年11月26日起,申领身份证的人士,均会获发新式样的香港智能身份证,以逐渐取代旧款智能身份证。新智能身份证更加耐用并且具备更强的防伪特征,其芯片和保障个人资料的技术亦有所提高。
身份证是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证人应妥善保存。若市民发现遗失身份证,应第一时间向人事登记处报告并申请补领新证[1]。市民应亲身前往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无需事先预约。有关各人事登记办事处的地址及办公时间,请按此处查看详情。
18岁或以上人士若遗失的身份证属有效本地签发智能身份证,亦可无需预约使用设置于将军澳入境事务处总部的「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以全自助形式办理遗失身份证补领手续。
一般情况下,市民无需出示由警方发出的遗失身份证证明。补领新证的费用为港币370元。
遗失的身份证会在持证人向人事登记办事处报失及申请补领后即时失效。若市民之后寻回已遗失的身份证,必须立即把该证交回人事登记办事处或警署。
[1] 根据《人事登记规例》规定,任何人的身份证若已遗失,必须在发现遗失的14天内向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报告并申请补领新证。如身份证持证人身处香港以外地方,则须在返回香港后14天内报告及申领新证。
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注意事项
未满18岁的人士在申请补领身份证时,必须由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陪同。陪同办理申请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须拥有该申请人的监护权,而该监护权并未受任何法院颁令所限制。陪同人士必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如由合法监护人陪同申请,该监护人亦须出示可证明其监护权的文件。
另外,未满11岁的申请人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有效旅行证件、护照等)或最近的学校证件(经学校盖印认证并载有姓名、出生日期及照片的文件,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倘若申请人的身高不超过90厘米,亦须提供一张50乘40毫米的正面近照。
申请人办理登记时,必须出示证明文件的正本予登记主任核对及作确认身份之用。
根据《人事登记规例》规定,任何人的身份证若已毁灭、损坏或污损,必须在14天内向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报告并申请补领新证。如身份证持证人身处香港以外地方,则须在返回香港后14天内报告及申领新证。市民应亲身前往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无需事先预约。有关各人事登记办事处的地址及办公时间,请按此处查看详情。补领新证的费用为港币370元。
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注意事项
未满18岁的人士在申请补领身份证时,必须由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陪同。陪同办理申请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须拥有该申请人的监护权,而该监护权并未受任何法院颁令所限制。陪同人士必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如由合法监护人陪同申请,该监护人亦须出示可证明其监护权的文件。
另外,未满11岁的申请人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有效旅行证件、护照等)或最近的学校证件(经学校盖印认证并载有姓名、出生日期及照片的文件,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倘若申请人的身高不超过90厘米,亦须提供一张50乘40毫米的正面近照。
申请人办理登记时,必须出示证明文件的正本予登记主任核对及作确认身份之用,并必须把损坏或污损的身份证交回给登记主任。
以下连结网页将提供资料,介绍如何申请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
以下连结网页将提供资料,介绍有关如何申请一份可显示申请人身份证纪录上已登记事项的证明。
以下连结网页将提供资料,介绍有关老年、失明或体弱者如何申请豁免登记证明书。
向人事登记办事处申领香港身份证的预约期为96个工作天。申请人前往人事登记办事处办理申请前,请先行在网上或流动应用程式预约申领身份证并预先填写申请表格,令申请更便捷。
因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需要紧急补领身份证的人士可以无需预约,前往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办理申请。
以下连结网页将提供服务简介,包括适用人士、使用办法、预填表格以及申领身份证所需的证明文件和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的相关数据。